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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2013年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签订仪式

2013-08-16 11:30:26 作者:覃锐 杨雪梅 来源:宣传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厅印发的《2013年广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组管理目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院2011年、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8月14日晚21时,我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罗建文代表医院与各临床科室主任在医院会议室签订了《宜州市中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
    责任状中明确要求各科室主任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医院及科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科室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与质量管理年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同时,要求科室必须保证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各级医师不得超越权限使用抗菌药物,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罗建文院长在仪式上强调,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项要求并不只是科室主任一人的责任,而是全院每位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都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签订责任状旨在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到实处,全面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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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我院罗建文院长在签订仪式上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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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罗建文院长与各临床科室主任签订《宜州市中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
为今后医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打下坚实基础。(图为罗院长<中>与内科袁昌杰主任<右>签订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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