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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怀孕前应防治哪些疾病

2010-11-11 16:09:50 作者:宜州市中医院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如何能生下一个健康的宝宝是广大育龄妇女的心愿,而妇女在怀孕前应对下面几种疾病进行彻底治疗,以利身体健康与优生。
    一、贫血。对血色素在
70/升以下的中、重度贫血者不宜怀孕,否则极易引起胎儿缺氧,以致死亡,或容易发生流产或胎儿营养不良,孕妇易致贫血性的心脏病,引发心力衰竭。
    二、肝炎。肝炎患者妊娠,会使早孕反应加重,影响肝内营养的补充,使肝炎病情加重,胎儿畸形率增加2倍。乙肝病毒可通过羊水、胎盘、阴道分泌物、产妇唾液、乳汁等传给后代,因此,病毒性肝炎的急性传染期内禁止怀孕。
    三、肾炎。肾炎可使肾功能受损,大量有毒物质积聚体内,严重时会发生危及生命的尿毒症,急性肾炎可导致流产、早产、胎儿发育不良,慢性肾炎并发妊娠中毒症,危及母婴生命安全。
    四、肺结核。活动期内绝对不能怀孕,须经治疗待病情稳定一年以上方可妊娠。
    五、糖尿病:糖尿病患者怀孕之后,容易发生妊高征,羊水过多,胎大难产,产后出血及感染。待血糖在阈值范围内,且无并发症等情况下方可妊娠。
    六、心脏病。心功能在IIIIV级的妇女应禁止怀孕,万一受孕,应 在妊娠3个月内做人工流产术。
    七、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全身性、慢性传染病,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导致流产、早产或胎儿死亡,或先天性梅毒患儿,故梅毒患者应彻底根治方可怀孕。
    八、有流产史。妇女发生过流产不满半年以上者不宜怀孕。
    咨询电话:323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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