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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患者可以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2018-10-09 16:13:44 作者:杨雪梅 来源:宣传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以及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全面启动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的医疗服务模式,开通生命“绿色通道”,最大程度方便农村贫困群众就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规范、有效的治疗。

一、什么是“先诊疗、后付费”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域内实行农村贫困住院患者住院费用“先诊疗,后付费”,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即可住院治疗。出院时,仅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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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先诊疗、后付费”实施范围
全市农村贫困住院患者所在县域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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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对象
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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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哪些患者不能享受“先诊疗、后付费”
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打架、斗殴、吸毒、服毒等)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人流和引产(有医学需要和政策规定的除外),以及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恶意欠逃费记录、个人信用信息不良的患者。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不享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的其它情形。

五、“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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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县域患者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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