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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举报!宜州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这些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2019-04-10 10:28:00 作者:宜州市中医院 来源:宜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宜州区纪委监委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积极揭发检举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清黑恶势力“保护伞”

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

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二、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中共河池市宜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邮政编码:546300)

2.来访地址:河池市宜州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宜州区区直单位第一办公区一楼)

3.电话举报:0778-12388、0778-3188702

4.网上举报:http://guangxi.12388.gov.cn

宜州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

“保护伞”问题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迅速行动起来,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将以

高压严打、除恶务尽的工作态势,对“关系网”“保护伞”实行优先处置,从严查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鼓励实名举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全区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

一、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

2.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在扶贫项目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

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5.放纵、包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所列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甚至与黑恶

势力上下勾结、收受贿赂、通气说情,以及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

当“保护伞”等问题。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问题

6.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

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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