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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中医医院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洛东分院遴选公告

2025-11-17 15:23:59 作者:宜州市中医院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河池市宜州区中医医院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洛东分院药品、医用材(含试剂)配送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规范我院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采购管理,推动我院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购销制度化、透明化、合法化,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医院建设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及《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及我院实际,现公开遴选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式及拟遴选入围供应商数:1.公开遴选。2.药品入围数不超过7家;医用耗材(含试剂)入围供应商数不超过10家。
   (二)项目名称: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类别,具体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剂、中药饮片、生物制品、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等供应商。
   (三)项目要求:在合同期内,如非正当理由拒供,我院将取消该公司所有品种供货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合同期满后,由医院根据药品质量、票据情况、供应及时性、售后服务质量、退药及突发事件药品供应、诚信经营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决定下一阶段续签、淘汰或者再次询价。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应当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应系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依法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资质。
   (三)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供应商承诺书,需承诺能够及时准确配送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并提供合理退换服务。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等行为。
   (四)药品配送供应商须严格执行“两票制”。
   (五)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供应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七)药品配送供应商承诺内容:
     1.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和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2天内送达,最长不超过3天,节假日照常配送,确保满足医院的用药需求。
    2)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4小时内送达,急用药品6小时内送达;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内,并且原则上确保货票同行。
    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保证:滞销、破损、过效期、霉变等质量问题的药品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或者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4.由药品配送供应商自主提供服务承诺方案。
    三、参加遴选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即一正二副)
    (一)提供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材料(具体详见附件1)。
    (二)递交洛东镇中心卫生院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供货商遴选评分表(详见附件2)、医用耗材(含试剂)目录表(详见附件3)支撑材料。请响应供应商严格按该评分表评审顺序逐项编排支撑材料。
    (三)递交授权委托书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等佐证资料且均在有效期内。
    (四)所代理产品的授权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证件。
    (五)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如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等。
    (六)提供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围供应商的证明。

(七)纸质材料要求

    1.佐证材料应清晰、准确,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内容含糊不清、前后矛盾或制作粗糙内容无法辨认的,该项指标的分数应认定为零。
    2.要求递交的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3.请响应供应商严格按以上顺序逐项制作、装订成册;
    4.供应商所提交的遴选文件须用牛皮文件袋严格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同时应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遴选方式
   (一)遴选程序
    1.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河池市宜州区中医医院官网发布遴选公告。
    2.在递交遴选材料时间截止后我院择期组织专家开展遴选工作会议。
    3.响应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公告内容递交全部响应材料,如存在缺漏的,我院将严格按照评分细则予以评分,届时如因材料未齐全等原因导致未入围本次遴选,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院对此不做进一步的解释。
  (二)综合评价打分。评审专家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对供应商企业资质、仓储及配送能力、产品质量及配送服务方案、业绩情况、企业信誉、票据开具、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详见遴选评分表(附件2),医用耗材、试剂配备目录表(附件3),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纳入最终审定名单。
  (三)公示与审定:医院评审专家将遴选供应商名单提交医院院长办公会和院党支部会按“三重一大”议程进行审定。遴选结果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医院官网及医院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申诉。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将签订合同。
    (四)签订合同:审定通过后,医院将对中选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供应商负责人进行医药购销廉洁警示教育,与中选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供应商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廉洁协议、购销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书。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医院可根据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配送供应商。
    五、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
      1.可上门递交、快递,不接受电话、口头报名,通过快递或上门递交的报名材料务必于2025年11月21日17:30前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递交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洛东镇洛东街51号。
      3.报名联系人:唐主任,电话:0778-3962586。
   (三)凡是报名材料作假的一律审核不通过或者会被定为报名不成功,本次相关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一)遴选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遴选地点:洛东镇中心卫生院三楼会议室,遴选现场提交密封遴选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项
   (一)执行过程中,因国家和省级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和省级政策进行调整。
    (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供应商,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
    (三)凡发现供应商在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经营中有违反行风、违法违纪、配送管理工作屡次落实不到位等行为,药库负责人可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停止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四)佐证材料应清晰、准确,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内容含糊不清、前后矛盾或制作粗糙内容无法辨认的,将取消遴选资格;
    (五)要求递交的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请响应供应商严格按以上顺序逐项制作、装订成册

(七)供应商所提交的遴选文件须用牛皮文件袋严格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同时应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为便于各报名公司了解和掌握实际遴选情况,如需要对该遴选项目详情进行了解,请联系:唐主任,电话:0778-3962586。
   (九)已报名供应商不得轻易取消报名,如确需取消,请提前2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我院药库负责人,否则,将记录不良信用,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如报名截止日已过,请电话联系了解。
  (十)入围公司需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院方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相关工作,否则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十一)公告解释权:我院具有本公告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科室:宜州区洛东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部三楼药库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78-3962586
  3.联系人:唐主任

 附件1: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附件2:洛东镇中心卫生院药品、耗材(含试剂)配送供应商遴选评分表
     附件3:洛东镇中心卫生院药品、耗材目录表



河池市宜州区中医医院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洛东分院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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